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已由紫发改投资〔2022〕76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紫阳县洞河镇马家庄村、洞河村。
2.2工程内容: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81.60t生活垃圾填埋场及附属设施配建。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4616.75万元(其中,一标段投资1283.73万元、二标段投资3333.02万元);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分为两个标段分别实施:
标段名称: 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标段;建设内容:新建综合管理用房381.7m2、地泵及门卫用房19.12m2、机修间80.36m2、设备用房81.38m2、消防水池300m3、调节池3000m3及其他附属构筑物,采购安装调试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规模30m3/d),总投资1283.73万元;招标范围: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名称: 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标段;建设内容:新建垃圾坝171m、道路579.38米,土石方开挖11.7万m3及防渗、给排水系统,总投资3333.02万元;招标范围: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有)、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
标段名称: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内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市政项目且单项合同金额23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
3.2 标段名称: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一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本企业注册12个月以上(2022年5月1日之前在本企业注册登记执业,以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标段名称:紫阳县洞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二标段: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岗项目(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签名并加盖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本企业注册12个月以上(2022年5月1日之前在本企业注册登记执业,以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为准;
3.3申请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在“信用中国”网站(.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业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信用等信息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外省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3.7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9申请人被列入紫阳县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
3.10申请人拟派的同一建造师只能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 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评分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紫阳县人民政府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申请人2023年5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2日09时00分,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请申请人于2023年5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6月8日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SXY格式)。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10.其他
10.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0.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0.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1.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