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废气处理(项目名称)设备采购废气处理标段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无人机喷涂废气处理设备,要设备包括干式过滤装置+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再生+CO炉催化氧化。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废气处理(项目名称)已由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贡发改﹝2022﹞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自贡通航机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废气处理(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贡发改﹝2022﹞6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自贡航空产业园区 B2-18 地块。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自贡航空产业园无人机交付中心项目建设喷漆中心3500平方米,交付中心4300平方米,调试机库6300平方米,检修机棚4700平方米,动力中心800平方米,危废品库/化工品库750平方米,联络道、停机坪、试车场等场地硬化60000平方米,以及管网、绿化等配套设施。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废气处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无人机喷涂废气处理设备及安装调试等。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交货及安装期:9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合同金额 55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同类有机废气处理业绩。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干式过滤装置+蜂窝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再生+CO炉催化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