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发布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公司3300中厚板生产线加热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汾分公司3300中厚板生产线加热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临汾分公司3300中厚板生产线加热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山西省临汾市。
2.3建设规模:临汾分公司3300中厚板生产线1#、2#加热炉烟气量分别为90000Nm3/h和45000Nm3/h,其氮氧化物排放不满足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实施钢铁焦化行业污染物深度治理推动钢铁焦化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生态环保委[2022]2号)要求的排放标准,需要进行烟气脱硝改造,增加脱硝系统,项目投资约为974.44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12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对临汾分公司3300中厚板生产线加热炉烟气脱硝治理项目,增加烟气脱硝系统。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增SNCR(高分子固态氨基)工艺脱硝装置1套;2)、新增低温SCR脱硝系统1套,包括相应的氨水存储及供应系统、低温SCR脱硝系统、烟气引风机及烟道系统等;3)、配套电气、自动化控制、仪表系统;4)、配套电、气、水等能源动力介质;5)、配套设备基础和建构筑物;6)、配套CEMS系统2套。包括土建、结构、三电、设备、能源介质系统、安全、消防系统及职业卫生等内容。
要求投标人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三同时”专篇、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建安施工、设备及材料供应、软件编程、调试、冷(热)负荷联动试车、投产保驾、全过程项目管理、交工及竣工验收、人员培训、系统调试、配合功能考核、质量保修、配合“三同时”评价验收通过及达产达效等全过程总承包工程,投标人负责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在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对业主负责。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项目人员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如为注册建造师则需已备案且无在建项目(注册建造师备案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开标当日数据)(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需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4、由于本项目复杂,技术要求高。潜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与招标人联系开展技术交流并签署技术协议。未能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协议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技术交流联系人:蒋先生,电话:15386778465。
5、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标当日数据)。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和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本公告发布前3个自然月以内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