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整改办《关干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内容:兰州市2016年以来年年列任务,年年未落实,主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中有3座至督查之日未开工。
责任单位: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整改目标:完成兰州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
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水十条”要求,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已完工并投入运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其中:七里河安宁污水厂提标改造项目处理规模近期达30万m3/d,远期达40万m3/d,总投资25.4亿元,项目于2022年12月全面通水试运行,2023年5月完成了环保验收公示;盐场污水处理厂改造后处理规模达到10万m3/d,总投资10.6亿元,盐场污项目于2021年12月完工投运,2022年6月完成环保验收;雁儿湾污水厂改造后处理规模达到30万m3/d,总投资8.24亿元,项目于2021年12月完工投运,并完成环保验收。目前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全部完工投运并通过了环保验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问题已解决,该问题已办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1—4607175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楼517室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