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合肥市2023年两批次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公示,详情如下:
关于合肥市2023年两批次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2〕141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环〔2023〕249号),合肥市共获得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294万元,目前已分配使用237万元。现对于剩余的1057万元,经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确定,拟用于国控站点电子围栏运维、VOC组分站运维等9个项目,具体金额分配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