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技局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农业施肥施药、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导致污染控制与利用,环境监测以及其他(物理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等)。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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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2023-07-07 09:08 来源: 武汉市科技局 

武汉市科技局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农业施肥施药、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导致污染控制与利用,环境监测以及其他(物理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等)。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市推广应用,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市科技局决定编制《2023年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技术范围

主要包括水污染治理与水资源利用,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综合利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农业施肥施药、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等导致污染控制与利用,环境监测以及其他(物理性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清洁生产等)。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

2. 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可行、风险可控;

3. 已经通过工程示范或用户使用等方式得到应用,并经第三方监测或检验;

4. 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5.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技术知识产权持有者同意技术转化推广应用。

(二)申报技术须达到上述基本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2021年以来获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2. 2021年以来获国家、省科技成果奖励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3. 申报单位自主研发且2021年以来已在工程中转化应用并取得明显效果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

(已列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相关技术指导目录的不再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武汉市环境保护先进适用技术信息征集表》,文字简洁精练、数据准确、真实可靠,并对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请各申报单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武汉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1613室),同时将电子文档(盖章PDF和word版)发送到121317892@qq.com。联系人:辛玉,电话:65692485。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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