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包含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RCO+水洗+活性炭吸附等。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废

首页 > 大气治理 > VOCs > VOCs治理 > 项目 > 正文

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废气处理系统EPC招标

2023-07-10 14:46 来源: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内容包含二级碱洗+活性炭吸附+RCO+水洗+活性炭吸附等。详情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四川中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自贡市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贡川南新材料化工园区。

2.3 工程项目规模: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新建项目(一期)

2.4 招标项目:废气处理系统EPC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

281.png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采购和建设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建设过程无重大质量事故。

(2)废气处理系统排放质量指标应满足如下要求:

最终排放指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限值,NMHC<120mg/m?,《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标准,VOCs<60mg/m3,活性炭更换周期内的平均排放浓度应在50~80mg/m3左右(活性炭三个月更换一次)。经干燥后,进入活性炭吸附箱前应保证无明水。

(3)HSE目标:

总目标:0损失。

分解指标:

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重伤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零;

一般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为零;

职业卫生事件或事故为零;

重大HSE负面舆情为零;

政府HSE行政处罚为零。

对接的FORUS体系管理准则合规评估完成率100%。

隐患整改计划完成率100%。

其它最低要求: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工期要求: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至2024年1月10日机械竣工,具备联动试车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若设计资质证书中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无须提供此建筑资质。

(4)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废气处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合同范围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

3.4 人员要求

3.4.1 项目经理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须提供在使用期内的电子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并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建筑业B类安全考核证;

3.4.2 设计负责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4.3 施工负责人

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4.4. 项目HSE负责人(不得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

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5 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黑名单供应商》,查询网址:http://srm.sinochemlt.com:801/OutPortal/OutPortalDetailView?messageid=9041

3.6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