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7月11日,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忻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拟定来宾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预算金额1026.745万元。
详情如下:
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忻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名称:忻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忻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267450
单位:吨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忻城县老城区及城南新区新增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填埋场陈腐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焚烧厂进行终端无害化焚烧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26745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忻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已达12年,整体填埋场现有库容已不足,已无法接收生活垃圾进行填埋。同时由于忻城县未配套建设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原填埋场陈腐垃圾及每日新增垃圾已成为后续处置难题。为此,我县/局拟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建城〔2017〕108号)》,按照就地、就近处置原则,将上述陈腐垃圾及新增垃圾向外转运实施无害化焚烧处理。根据《广西来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和《来宾市城市环境卫生(城市垃圾)专项规划2013-2025》,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以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三届 第66期)》、《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垃圾处理量的函》,自2017年起忻城、武宣等5县纳入来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区域。同时,因生活垃圾处理的特殊性、污染性,为确保垃圾外运终端无害化焚烧处置目的地追溯,避免垃圾去向不明,造成环境污染,保证垃圾终端处置地的有效追踪。来宾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所经营的来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具备各项生活垃圾处理量的服务能力,并且从规划、技术、适用法律等方面具有现实唯一性。
该项目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种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中的公共服务具有特殊性要求的类型,故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来宾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厢镇大莆田村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樊工
联系电话:0772-5512535
联系地址:忻城县城关镇之州一路114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莫工
联系电话:0772-5517154
联系地址:来宾市忻城县古学路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