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其中金华市12000万元,衢州市18180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详情如下: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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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8-01 09:16 来源: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其中金华市12000万元,衢州市18180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详情如下: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浙财建〔2023〕69号

金华市、衢州市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14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3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3〕119号)要求,现将中央财政下达我省的2023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30180万元(项目编码10000013Z135060079040)下达给你们,其中:金华市12000万元,衢州市18180万元,用于支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相应增加你市2023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指标。

请你们根据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制定资金安排方案,尽快将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并督促加快工作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财建〔2021〕144号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资金分配方案于2023年8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和省水利厅,省级将按规定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备案。

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金华市2023年)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衢州市2023年)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水利厅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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