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示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炼钢转炉三次除尘及其他无组织排放除尘技改项目等27个项目共获得19314万元资金支持。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3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人:石宛梓0471-5315354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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