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排污权储备和出让行为,有效引导排污权向优质项目转移,提高环境资源配置效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需求,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福州市排污权储备和出让工作实施意见》,详情如下: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06月1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6月1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5月30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江西环境02月22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28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27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1年11月15日
衢州生态环境2021年06月10日
北极星环保网2020年06月02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08月14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04月29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04月22日
陕煤集团04月19日
湖南省发改委04月12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4月11日
湖南省发改委04月11日
江西省发改委04月03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04月02日
江西省发改委04月02日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前天
福州市长乐区发改局11月15日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11月12日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10月31日
国能(连江)港电有限公司10月23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0月23日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10月21日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10月17日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