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3#垃圾焚烧生产线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3#垃圾焚烧炉(500T/d)所需低温SCR脱硝系统、碳酸氢钠干法喷射系统、SNCR脱硝系统、引风机、氨水罐区及上述系统设备所需的全部配套设施以及设备所需电气热控间改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
2.2招标范围:本次3#垃圾焚烧线(500T/d)生产线烟气净化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内容为:3#垃圾焚烧炉(500T/d)所需低温SCR脱硝系统、碳酸氢钠干法喷射系统、SNCR脱硝系统、引风机、氨水罐区及上述系统设备所需的全部配套设施以及设备所需电气热控间改造。碳酸氢钠干法喷射系统及氨水罐需按全厂1100吨/日垃圾焚烧生产线进行设计并预留接口。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供货、设备接收存储保管、详勘、地基处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调试、环保及竣工验收、性能保证、项目所需的原有设施拆除及恢复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工期要求:项目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72+24h整套试运行。锅炉的烟气管道停炉对口时间总计不大于1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各方)须是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垃圾焚烧发电厂SCR系统新建或改造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技术协议(如有)为准,其内容必须能够体现出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各方)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3.1.6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9 09:00至2023-08-15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点击“投标人入口”,进入投标人系统后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获取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注册、完善信息并办理河北CA后,使用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时的账号、密码和河北CA,登录河北招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注册、获取文件。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9-8055/805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30 09:30:00,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