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烟气治理长期以来都是“老大难”问题,这个“难”体现在多方面。
物理意义上的,虽然焚烧是目前公认的较为环保有效的处理生活垃圾的手段,相较于燃煤、燃油和燃气,生活垃圾作为燃料实在乏善可陈:成分复杂,热值低,含水量高。焚烧后的烟气含湿量大,重金属元素多,并含有二噁英和呋喃等致癌物质,对过滤材料、脱硝催化剂的性能要求较高。
外部因素影响是另一个难点,尽管近年来通过科普宣传等措施,让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形象大为改观,但客观上邻避效应还是存在,不少人对建在社区附近的垃圾发电厂依旧心存芥蒂。而化解“邻避效应”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提高标准,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
近年来超低排放改造之风席卷火电和钢铁两大行业,火电已基本全面完成,钢铁也有6.8亿吨产能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省市甚至已经开展水泥、焦化等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虽然尚不得知这股风何时能吹到垃圾发电,但排放标准逐步收严的大趋势清晰明了。近日,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引发关注,其中氮氧化物1h均值80mg/m3,相较于现行国标的300mg/m3可谓差距明显,相较于其它省市普遍采用的150mg/m3也几乎对半砍了一刀。此外30mg/m3的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也堪称严格。
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比
江苏是经济大省,也是人口大省,生活垃圾产量和焚烧量十分可观,《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发展指导规划(2019-2030)》显示,江苏省计划到2030年底,建设垃圾焚烧厂68座,焚烧处理设计能力12.4万吨/日,这规模在全国范围内不说首屈一指,至少也是位居前列了。
计划收严标准的不只是江苏省。稍早前立项公示的《关中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就将中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定为100mg/m3。关中地区是陕西省政治、经济中心所在地,也是大气污染的“重灾区”,适当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有必要且适应当地情况的。
此外还有河北、山东等多个省市实施了比国标更为严格的地方标准,为满足要求,部分建设较早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选择采用“SNCR+SCR”或者“PNCR+SNCR”等更为复杂的脱硝工艺进行烟气治理提标改造。这样的情况并非少数,《武汉市空气质量改善规划(2023-2025年)》就明确提到,武汉市“半数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机组已完成或正在实施脱硝提标改造”。现在谈垃圾发电的“超低排放”或许为时尚早,但改变已在发生。
对于环保企业,每一次排放标准的提高,是挑战,更是机遇,垃圾发电行业规模虽不能和火电、钢铁相比,但对于环保设备技术的要求却并不低,给有技术实力的环保企业提供了充足的发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