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佛山市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土建部分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3637808.85元,工期346日历天,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50t/d,招标内容为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土建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并同时承担本工程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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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4364万控价!佛山市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土建部分)施工招标!

2023-08-30 11:01 来源: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佛山市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土建部分施工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3637808.85元,工期346日历天,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50t/d,招标内容为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土建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并同时承担本工程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已由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禅发改核准〔2022〕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土建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庄污水处理厂首期工程北侧,禅港路西侧,广明高速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50t/d,二期工程投产后项目总体规模达到300t/d。一期改扩建用地面积约21000平方米,二期新增用地面积约287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一期用地改扩工程、二期用地新建、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

2.3 工期:346日历天。

2.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3637808.85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为禅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二期土建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并同时承担本工程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工程主要内容为一期用地改扩工程、二期用地新建、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根据《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等相关通知,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3 年2 月至2023 年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 个月,即2023年2 月至2023年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情节严重的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7根据《央企、国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硬六条》规定,因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被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在一定时限内依法依规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9.1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须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3400万元(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建安费金额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施工部分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填写的时间为准,如项目有多个竣工验收报告,则必须保证每个均验收报告的时间均满足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 年8 月2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 年9 月19 日9 时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 年9 月19 日9 时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

邮编:528000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57-82227241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华西二路10号国融大厦8楼



邮编:528000



联系人:谢工、白工



电话: 0757-82905071



传真:0757-82905071



电子邮件:zhyjingy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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