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对纠治环境问题、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具有快查速处、精准高效的震慑作用。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全省部分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徐州市睢宁县境内某企业擅自倾倒填埋约42吨固体废物案件,企业被处罚款金额10万元整,举报人获得10000元奖励。
自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睢宁县某企业在厂区西边偷埋硫酸渣问题后,徐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随即会同睢宁生态环境局、睢宁县公安局赶赴现场核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准确位置,挖掘出白色固体废物并进行查封、封包称重,总计42.008吨。
经查,挖掘出的白色物质为该单位氧化工序产生的压滤后污泥。根据第三方公司对挖掘出的固体废物、土壤进行监测并对污泥危险废物鉴别,鉴定结果为一般固废。
2023年4月,根据《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七)项之规定,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金额10万元整。
为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问题线索,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财政局于2020年发布《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2年又发布《〈徐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修改单》,增加举报渠道,取消部分限制条款,降低奖励门槛,拓宽奖励范围,进一步实现“应奖尽奖、足额发放”。根据规定,举报人积极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环境突发事件,对降低环境污染、避免公民人身和财产遭受损失作出重要贡献的,以及举报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跨区域倾倒危险废物并造成严重后果、长期严重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最高可给予举报人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人可以通过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有奖举报专栏,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9’生态环境举报电话,关注微信公众号‘12369环保举报’,来信、来访和投稿领导信箱等方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徐州人人有责,欢迎广大群众及时投诉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发放有奖举报10件,奖励金额共3.8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