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舟山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7年)》,目标到2027年,全市环境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短板弱项基本补齐,构建集污水污泥、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和监测监管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污水污泥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7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工业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以上。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7年,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1800吨/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88%,回收利用率均达到72%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650吨/日。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7年,全市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体系进一步优化,到2027年,全市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80%以上。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进一步优化,到2027年,实现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县控以上、重点乡镇地表水自动监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