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麻城市中馆驿镇人民政府,合同估算价1611.64万元。
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MC-202312QG-03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麻发改审批【2022】21号、【2023】1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市中馆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麻城市中馆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原化工园区周边
建设规模:1.土壤修复工程: 土壤修复体积为2240立方米。结合土壤超标污染物特征及地下水处理时土方开挖等需求,开展原位微生物降解及固化稳定化措施。2.止水帷幕工程: 采用拉森钢板桩对地下水修复区域范围建设止水帷幕1731米,以隔绝该区域与周边区域的水力联系,防止修复阶段该区域污染地下水交叉污染其他区域地下水。3.地下水抽提工程: 设置地下水抽提井105口,其中21口抽提井修复完成后保留为地下水长期观测井。通过场地地下水分层采样与监测实现地下水修复效果的精细刻画与评估,精准评估地下水及场地修复效果。4.地下水处理工程:采用一体化临时设施处理污染地下水,设计处理水量为2000立方米/天。采用“调节池+Fenton塔+中和池+混凝沉淀+活性炭过滤”为主体的深度氧化工艺处理污染地下水,本场地需要处理的污染水体方量约491835立方米,此外,修复过程中还有部分清洗废水需要处理。地下水抽出处理为配合开挖工程实施,处置周期预计约270天。处理后地下水达到地下水三类水质要求后,就近外排。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麻城市原化工园区污水渗坑污染场地地下水修复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2-26
合同估算价:1611.64万元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为:1611.6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93.19万元,设计费:26万元,基本预备费:92.4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总投资1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站工程或生态环境修复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在本项目中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均予以认可)(注:如设计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的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施工单位提供业绩时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反映上述内容,则须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环保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③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④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⑤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须提供);(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②是中小企业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均须提供);(注:以上资格要求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供有效的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的电子证书扫描件(如有)。)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且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④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⑤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和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报价优惠,联合体投标的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麻城市中馆驿镇人民政府
地址:麻城市中馆驿镇
邮编:438300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13-2726888
代理机构:湖北中咨中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北路光谷科技港4栋4008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899573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