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发布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4高炉出铁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次招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炼铁总厂4高炉出铁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次招标)(AGGFGSGGXHG240116102276)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工程管理(一),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炼铁总厂4高炉出铁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第三次招标)
2.2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炼铁总厂4高炉出铁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其中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道路赔偿、地基处理、地上和地下设施保护,拆除、动迁还建、共架、冬季施工、能源介质接点及废钢铁、废物排放等。乙方承担除监理费、业主单位管理及安评、环评、职业健康评价、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绿地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
2.4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营业执照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2018年至今布袋除尘改造或新建袋式除尘10000m2及以上布袋除尘器超低排放改造总承包一个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或照片,验收监测报告扫描件或照片)。
3.5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有综合甲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有冶金甲级及以上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2)、施工资质: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3、详见《附件7.炼铁总厂4高炉出铁场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EPC技术要求》。
3.6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