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
宁夏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双减双控;开展区域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进一步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获得感。
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公众意见,请于2024年1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厅。
联系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童晓庆
联系方式:0951-5160969(电话)、dqhjgl@163.com(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