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太原市政府同意,日前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对外发布。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随着臭氧成为夏季的首要污染物,《应急预案》首次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对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增设预警启动条件。《应急预案》提出,预测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时,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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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 这种情形下可停工、停业、停课

2024-01-30 09:24 来源: 太原生态环境 

经太原市政府同意,日前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正式对外发布。

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随着臭氧成为夏季的首要污染物,《应急预案》首次增设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对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增设预警启动条件。《应急预案》提出,预测到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时,启动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

启动预警更加严格

根据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及《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我市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预警。预警统一以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预测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持续1天,或者大于150持续2天,就要启动黄色预警,较往年(AQI大于200持续2天)更加严格。

具体标准为:预测AQI(日均值)>200或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启动黄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48小时或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启动橙色预警。预测AQI>200持续72小时且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不分等级。

分三个响应级别

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级对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设定Ⅲ级、Ⅱ级、Ⅰ级三个响应级别。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红色预警下,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必要时可采取远程线上教学或停课放假。非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

《应急预案》增加了“橙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红色预警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党委、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在岗指挥”的要求。

哪种情况下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

启动应急响应后,具体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其中,根据预警等级,对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的20%、30%、40%以上。

对机动车限行,属于对移动源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应急预案》明确,在启动Ⅰ级(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的情况下,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市区可实施机动车(不含新能源车、营运类载客汽车)指定号段限行。

对土石方施工及工业企业有哪些细化规定?

针对工业源

工业企业按照绩效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加强民生保障类(供电、供热、供气)企业检查,保障各类煤堆、料堆、渣堆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针对移动源

实施道路移动源和非道路移动源的源头管控。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预警期间严格按照《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和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黄色(橙色、红色)预警运输管控措施执行。

在高速环内实施交通管控,引导燃油、燃气过境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除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清障车、环卫(含道路冲洗)、园林、道路养护、喷雾降尘等专项作业车辆外,禁止国四及以下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注:红色预警下,禁止燃油、燃气货车(插电混动车除外)通行】;禁止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上路行驶。

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市区范围内国三以下(不含)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注:红色预警下,除紧急抢修作业机械外,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针对扬尘源

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除经市政府批准的省市重点工程、应急抢险任务外,其他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注:黄色预警下为混凝土现场搅拌)等作业(注:红色预警下,除应急抢险外,所有施工工地停止施工作业);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应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根据气象条件,实施建成区主次干道喷雾降尘和洒水冲洗作业。

臭氧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

工业源减排措施。焦化、化工、炭黑、铸造(涂装或消失模工艺)、制药、橡胶、塑料、涂料、油墨、家具制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沥青拌合等重点行业企业间歇式涉VOCs工序停止生产。

移动源减排措施。油品销售单位和储油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避开每日6时—20时进行装卸油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避开高温时段加油。

生活源减排措施。城六区、各管委会各工地露天焊接、中大型建筑物外立面喷涂、路面沥青铺设、道路划线、栏杆粉刷等停止作业,汽修厂(4S店)停止调漆、喷烤漆、烘干/晾干作业。

哪种情形可解除预警?

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改善达到优良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及以上或接到省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区域预警解除通知时,可以解除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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