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车间1#锅炉烟气脱硝系统技术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车间1#锅炉烟气脱硝系统技术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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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公司1#锅炉烟气脱硝系统技术升级改造EPC招标

2024-01-31 09:55 来源: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车间1#锅炉烟气脱硝系统技术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公用工程车间1#锅炉烟气脱硝系统技术升级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45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3.2.2.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

3.2.2.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锅炉安装(含维修、改造)(A)。

3.2.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总承包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相关负责人要求

3.2.4.1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2)须确保中标后不再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按招标人要求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3.2.4.2EPC项目总承包设计负责人

具有热能动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4.3EPC项目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2023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6其它主要项目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承诺书。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锅炉制造的单位。联合体各方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7.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7.3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信誉要求:

3.9.1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9.2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EPC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3.9.4投标人是未被招标人及中粮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中的法人单位。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

3.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11项目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同时具有:

3.11.1一项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环保EPC总承包项目;

3.11.2一项75t/h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改造(含膜式壁、省煤器等承压部件供货、改造、施工)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用户盖章的已投产证明材料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需提供上述业绩。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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