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302-2024)。该标准自7月1日开始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控制要求、排放限值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加油站汽油(包括含醇汽油)油气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建成后的油气排放管理。
北极星大气网2021年12月24日
北极星VOCs在线2020年11月16日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08月24日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04月24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4月09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03月22日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03月21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03月14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3月07日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03月07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3月0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