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了“湖南省湘西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 小型焚烧炉久未取缔污染严重”典型案例,我州高度重视,动真碰硬,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全面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核查验收,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一是“湖南省湘西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严重滞后”;二是“小型焚烧炉久未取缔污染严重”;三是“全州乡镇垃圾转运站仅建成9个,远不能满足需要”;四是“现有垃圾填埋场运行也存在一些问题”;五是群众信访投诉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一是完成吉首市、永顺县两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二是完成全州小型焚烧炉拆除并生态修复;三是完成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四是完成古丈县、花垣县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五是完成永顺县芙蓉镇雨龙村垃圾焚烧点、凤凰县廖家桥镇焚烧站群众信访投诉问题整改。
三、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吉首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于 2022年6月焚烧垃圾并网发电,接收处理吉首市、凤凰县、花垣县、泸溪县、古丈县、保靖县吕洞山镇和葫芦镇的生活垃圾,到2023年10月,累计接收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9.48万吨,累计发电量1.05亿度。永顺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于 2023年6月完成点火烘炉,12月份并网发电。
(二)有序拆除乡镇小型垃圾焚烧炉。认真组织乡镇开展生活垃圾焚烧炉摸排,共排查乡镇垃圾焚烧炉221座,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乡镇垃圾焚烧炉整治工作方案》《湘西自治州垃圾焚烧炉整治和生态修复指导意见》,推进乡镇垃圾焚烧炉拆除整治工作,于2022年全面拆除221座乡镇垃圾焚烧炉,并完成生态修复。
(三)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编制出台了《湘西自治州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收运及焚烧处理区域统筹规划(2021-2035年)》,制定了年度建设计划和整改措施,采取部分乡镇合用或者后压缩车直运等多种方式,打造“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统筹焚烧处理”的乡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全州累计建成投运乡镇垃圾转运站75座,基本完成符合我州实际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
(四)严格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治。完成花垣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质改造,定期对填埋场地下水和处理后的渗滤液进行检测,按要求完成填埋场封场区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库区防渗膜破损部位修补。古丈县已完成填埋场库区HDPE膜全覆盖,同时配套完善了膜上雨水导排沟、锚固沟、截洪沟等排水设施建设,完成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目前生活垃圾全部转运至吉首市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填埋场已停止垃圾进场。
(五)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立行立改。典型案例中反映的永顺县芙蓉镇雨龙村垃圾焚烧点和凤凰县廖家桥镇焚烧站问题已全部取缔拆除,并完成生态修复。
验收销号: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现场核查,认为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的“湘西州垃圾焚烧污染严重”问题已完成整改,同意销号。
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联系地址:湘西高新区开发路3号
监督电话:0743-8222678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