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下达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废气RTO提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89万元、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热媒锅炉烟气脱硝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60万元、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600万元。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各有关企业:
我局组织申报的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废气RTO提标改造项目、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热媒锅炉烟气脱硝提升改造项目、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提升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并纳入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实施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2〕106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厦财预执指事〔2024〕3号)精神,现将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通知如下:
一、本批下达厦门雅瑞实业有限公司喷涂废气RTO提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89万元、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热媒锅炉烟气脱硝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160万元、厦门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提升改造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600万元(详见附件)。
二、请获得补助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科学、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补助资金,主动接受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请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对3个项目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确保中央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并稳定发挥污染减排绩效。
附件: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江喧玚电话:518263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厦门市财政局
附件
厦门市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一批)安排表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