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流程,科学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分级负责、高效应对、属地为主”的总原则,依法应急、科学应急、精准应急,不断提升厅系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4月1日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文件全文如下:
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12月21日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9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10月31日
辽宁生态环境2023年10月20日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0月16日
义乌市人民政府2023年08月31日
生态环境部2023年08月22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08月22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7月28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05月29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04月11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03月19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3月18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03月01日
国家电网报02月22日
娄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1月25日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25日
北极星电力网2023年12月20日
南方电网报2023年12月19日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2023年12月1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昨天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前天
北极星储能网前天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6日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04月25日
永宁县人民政府04月25日
北极星输配电网04月24日
宁夏发改委04月23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3日
永福股份04月22日
北极星储能网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