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安徽利辛县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示,该项目由利辛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投资回报率为6.5%。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LX2024CGQT038号二、项目名称:利辛县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项目实

首页 > 环境修复 > 流域治理 > 招标 > 正文

安徽利辛县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项目实施主体成交公告

2024-04-26 09:05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安徽利辛县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示,该项目由利辛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投资回报率为6.5%。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LX2024CGQT038号

二、项目名称:利辛县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利辛县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城关镇子胥大道南淝河大道西城投集团 1 楼

投资回报率:6.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利辛县农西淝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零碳生态循环产业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

服务范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辉、王翠荣、赵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为:60000元。代理服务费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4月18日

3.开标日期:2024年4月25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详见附件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5月8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8807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利辛县城关镇文州东路

联系方式:赵猛180752195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宝塔路6号

联系方式:张浩15556759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猛张浩

电 话:155567597071807521952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单位排序表、投标分项报价表。

2024年4月25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