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珠海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设施更新工作方案》,其中对环卫作业车辆、转运站设施设备、垃圾焚烧发电设备等更新做了明确要求,全文如下: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珠海供电局、珠海通建办:
《珠海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设施更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5月10日
珠海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设施更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规〔2024〕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24〕72号)要求,有序推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设施更新工作,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原则,以供气、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设施更新,着力扩内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绿色、智慧运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对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的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设备更新。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B 55009)、《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 GB 51142)等标准与规范,全面摸排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检验不合格、超出使用寿命、主要部件严重受损、老化腐蚀严重、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设备,包括储罐、装卸臂、压缩机、灌装系统、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消防及自控设备等。压紧压实液化石油气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设备更新改造力度,推进一批液化气储罐更新项目。〔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更新。依托珠海市瓶装燃气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配送、安检等环节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跨地区异地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和使用报废钢瓶行为。对不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和现行《液化石油气钢瓶》(GB 5842)存在事故隐患的钢瓶进行更新,杜绝不合格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威胁。推进城镇燃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项目建设,提高液化石油气领域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运营水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城市道路设施品质提升。加强市政设施管养维护,集中整修一批铺装破损严重、坑洼路面和人行道,推进实施一批市政道路、人行道、内街里巷路面改造提升项目;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工作中统筹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以建成时间久、缺少维护的给排水管和暗渠化河道周边及正在施工建设的各类地下管线、深基坑周边为重点,开展道路塌陷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道路塌陷风险。〔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城市桥梁隐患排查检测和更新改造。落实《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开展城市桥梁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对评定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城市桥梁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措施,限期排除危险;加快老旧桥梁更新改造,建立城市老旧桥梁名录清单,对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桥梁配套设施不完善、建筑材料工艺落后、超负荷运行现象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老旧桥梁进行更新改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五)城市照明设施节能增效。开展城市照明盲点暗区整治,着力解决部分灯具老化破损、照度不足、光线受阻等问题;推动城市照明节能化改造,通过使用亮度大、显色性佳、能耗低的LED环保节能光源,推广加装单灯终端控制器等方式逐步替换原有能耗高、眩光严重、无控光措施的路灯;推动建设智慧照明管理控制平台,对现行控制平台、远程智能控制终端、单灯控制器等实施优化升级,打通各系统间数据壁垒,实现统一管理、动态控制、智能节能的城市照明设施管理新格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六)环卫作业车辆更新。推进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现有环卫车辆中达到报废条件或噪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积极申请车辆报废并纳入新能源环卫车更新计划。环卫车辆中用于生活垃圾清运和道路保洁(含城市高架快速路)且有适配车型的,包括压缩式垃圾车、桶装垃圾车、餐厨垃圾车、自装卸式垃圾车、扫路(洗扫)车、清洗车、路面养护车等,到2025年,新增或更新车辆100%使用新能源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七)转运站设施设备更新。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标准》(CJJ/T 109),对照《广东省县镇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工作指引》,摸排转运站压缩设备设施,推进转运站升级改造,在压缩、治污、除臭等方面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提高运行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大力推进管理手段的智能化、信息化,大、中型转运站和有条件的小型转运站应设置数字化监管系统,及时上传动态监管数据,并接入区域环境卫生或生活垃圾分类数字化平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八)垃圾焚烧发电设备更新。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等要求,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机械炉排炉式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组合工艺烟气处理装置脱酸+喷射系统+布袋除尘”设备更新,确保垃圾焚烧稳定性和充分性,烟气排放完全达到国家及省市环保控制标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珠海供电局〕
(九)园林设施设备更新。全面梳理园林绿化领域老旧高能耗等不达标设备底数情况,推进园林绿化垃圾转运车等车辆清洁化替代、老旧燃油园林机械设备淘汰更新,推进城市公园智慧太阳能路灯改造、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升级,新增或改扩建公园公厕,提升城市公园绿地园林标准化、精细化、智慧化管养水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十)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结合《广东省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有序推动地下管网、地下综合管廊、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配套物联网感知设备建设,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以及交通技术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按照《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37300),对超期服役、设备老旧且性能功能不能满足现标准规范的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新建城市基础设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与主体设备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设施智能化和通信基础设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珠海通建办、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各单位要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加快行业领域补齐短板、升级换代、提质增效,提升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整体水平。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设施设备更新,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申请专项债券与超长期国债支持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项目库。各单位要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全面摸排,进一步夯实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老旧高能耗等不达标设备有关底数情况,分类明确更新改造任务清单,2024年及到2027年工作计划,系统谋划项目、储备和申报。
(三)持续跟踪评估,不断总结完善。各单位要做好信息统计,及时报送进展情况,要对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清单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进展跟踪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本方案根据国家、省、市层面政策规定调整进行动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