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全区拟认定A级企业1家、B级企业2家。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企业名单的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相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全区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评定工作,经企业申报、旗县级初审、盟市级复审、自治区级审核,全区拟认定A级企业1家、B级企业2家。公示期为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材料。
联 系 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 赵鹏
联系方式:0471-4632053
传 真:0471-5315354
电子邮箱:nmg_dqc@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第一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