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汝阳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本项目采用“生态治理+资源获取+投融建管运+产业导入一体化”的综合开发模式,共包含四个子项目,即汝阳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汝阳县废弃矿山尾矿闭库生态修复项目、汝阳县东沟钼矿剥离物废石综合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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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采购

2024-08-27 08:17 来源: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8月26日,汝阳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采购公告发布。

本项目采用“生态治理+资源获取+投融建管运+产业导入一体化”的综合开发模式,共包含四个子项目,即汝阳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汝阳县废弃矿山尾矿闭库生态修复项目、汝阳县东沟钼矿剥离物废石综合治理项目和汝阳县食用菌产业提升项目。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服务内容为开展本项目下四个子项目的资源获取、投融资、设计、建设、招商、产业导入及运营维护等。

本项目采购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投资平衡资源的发掘、规划、整合、争取、归集、运营,整体项目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设计的编制申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项目投资收益由实施主体自平衡。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即为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公告如下:

汝阳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汝阳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4-442

2、项目名称:汝阳县自然资源局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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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采购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负责整体项目的融资、投资,项目投资平衡资源的发掘、规划、整合、争取、归集、运营,整体项目的空间规划、区域规划设计的编制申报,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工作,项目投资收益由实施主体自平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即为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设定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注:本公告中的预算金额1.00元仅用于政府采购计划备案,不参与本项目报价。)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作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数量由两家及两家以上法人及其他组织组成。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用)”。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本项目监管部门:汝阳县财政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汝阳县财政局0379-6821091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汝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杜康大道中段1号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15237962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皓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61号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65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0665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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