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9月26日发布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详情如下:
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程序》(苏环办〔2024〕36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申报及初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现将《常州市2024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要求,若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提供虚假资料实际不符合要求的等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评级。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除取消当年度豁免申请资格外,一并取消下一年度豁免申请资格。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30日,如有异议,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联系方式:0519-85682777,邮箱:changzhoudq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