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山西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 3176—2024)》。该标准自2025年5月1日开始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其中水泥制造环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10、35、50mg/m3。详情如下:
甘肃省政府06月24日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06月24日
大连城市管理06月20日
北极星环保网06月18日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06月12日
江苏省政府06月12日
生态环境部06月10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06月10日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06月04日
珠海市政府05月27日
珠海生态环境局05月27日
北极星碳管家网综合05月16日
临汾市人民政府05月15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09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4月07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01月14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01月07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9月25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4年08月30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08月27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58分钟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06月27日
天合光能06月27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6月24日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6月24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06月24日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06月23日
北极星电力网06月20日
赫里欧新能源06月19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