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包头市2024年第一批剩余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包钢冀东水泥有限公司原料堆棚建设项目(二期)、包头市青山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项目、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二期白灰粉尘深度治理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高炉(二期)煤气精脱硫技术改造项目等四个项目获资金支持,共计1923万元。
关于对包头市2024年第一批剩余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要求,现将包头市2024年第一批剩余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10日。
附件:包头市2024年第一批剩余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清单
联系人:刘欢0472-5191302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