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SCR脱硝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分公司拥有1条4.3*64m熟料干法生产线,熟料设计产能80万吨,配套一台4.2m*13m水泥磨,水泥设计产能115万吨。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委《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的通知》(环大气〔2024〕5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等5厅委《关于开展全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通知》(皖环发[2024]10号)文件,现选用中低温SCR脱硝技术路线作为项目主体方案,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全过程精细化环境管理。
招标范围:系统包括了满足全套脱硝装置需要的工艺、电气、热控、土建、水工、消防等。其中:设计范围包括了脱硝烟道系统、换热系统、加热系统、SCR 反应器、催化剂系统、吹灰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脱硝还原剂供应系统、计量/喷射系统,增压风机以及相应的电气自动化(包含入、出口CEMS仪表)、土建等与本改造相关的配套设施等设计内容以及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设计;供货范围包括了设计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及运输;施工范围包括了土建和安装工程;服务范围包括了办理相关手续(备案、报检等)。
公告如下: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SCR脱硝工程)(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水泥超低排放改造项目(SCR脱硝工程)(二次)(项目编号: 24AT5101940796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01月17日17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51-63736237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