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的公告发布。详情如下: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的公告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公司合作单位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及工作实效,我公司拟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现将合作单位征集方案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登记。一征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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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征集合作单位

2025-04-07 14:10 来源:晋江市政府 

日前,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的公告发布。详情如下:

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公司合作单位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及工作实效,我公司拟公开征集合作单位,现将合作单位征集方案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登记。

一征集范围

本次拟对园林绿化养护劳务服务、河面保洁劳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合作单位库进行征集。

二合作单位具备的条件

1.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附件1提及的资质、业绩、人员(机械设备)等基本要求。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处于有关部门通报等处罚期限内。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合作期间所提供的服务及成果符合国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标准。

6.自愿服从我单位相关管理规定,经考核出库的单位两年内不得申请入库。

7.曾与我公司及各权属公司合作过,但被认为不宜合作(包括在以往项目合作中未能按合同履约而签署解除合同、有发现提供假发票、曾对我公司及各权属公司进行恶意诉讼、拖欠农民工薪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将被拒绝入库。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提交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附件一要求的业绩、人员、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企业自荐表》(详见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 (详见附件3)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核对。

5.反映企业自身特点和优势的相关资质证书,如:特许经营许可证、各类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等(如有,提供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提供2024年10月~2025年3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注:(1)以上所有相关材料各1份,应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含骑缝章),以上材料应同时提供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光盘(PDF格式)1份,扫描件同步发送到邮箱1092492560@qq.com。所有材料包封到密封袋中,外层封套加盖公章,并注明申请入库类别及单位名称。

(2)有关证明材料涉及相关网站的网址及页面截屏,网站域名应为“.gov.cn ”为后缀的英文域名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否则一律按证明资料不齐处理。

(3)因我公司现有合作单位库中部分单位企业名称、联系人、资质等级、服务范围等信息发生变更,因此要求所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拟保留库内单位(附件6),于本次报名登记截止日期前报送信息更新表(附件4),即使企业信息无更新也必须提交信息更新表,满足条件的保留入库资格,未按要求响应信息更新的中介服务单位,将予以退库处理。

四报名方式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公示15个工作日)下午17:30。凡有意报名入库登记的单位请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本公告下方下载《企业自荐表》(A4格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加盖公章后,连同所需提供的材料于公开征集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我公司,应到现场递交材料,不得邮寄。

原已入库单位提交信息更新表或主动退库申请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对于邮寄过程中的各类因素导致我公司未能成功收到资料的,我公司不予负责。

企业报名即表示接受《企业自荐表》中的“企业承诺”内容要求。企业报名即表示接受“企业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如需《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库管理办法》文件,请联系我公司获取。

五比选程序

1.报名登记截止日期后,由我公司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验。

2.若报名数量不足入库所需数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入库单位。

3.若报名数量超过入库所需数量,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内由我公司组织人员按附件1标准对报名单位进行评分,按评分高低确定入库单位。

4.我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评选入库单位,并根据排名选择园林绿化养护劳务服务10家合作单位,河面保洁劳务服务10家合作单位,机械设备租赁8家合作单位,入库结果于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晋江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5.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晋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金融广场一期一号楼5层512室

联系电话:集团市场运营部0595-88011311

监督电话:集团纪检监察室0595-8322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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