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项目意向投资单位的公告。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局”)计划在崇明区港沿镇北端固废园区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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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国内外企事业单位,上海征集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投资方

2025-07-17 15:07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项目意向投资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局”)计划在崇明区港沿镇北端固废园区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其投资优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单位。

关于公开征集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项目意向投资单位的公告

为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区绿化市容局”)计划在崇明区港沿镇北端固废园区内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处理设施。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发挥其投资优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建设投资意向单位。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地块基本情况

项目规划于崇明区港沿镇北部,崇明湿垃圾集中处理设施东侧。规划生活垃圾炉渣资源化利用设施处置规模为300吨/日。规划用地面积26670平米,地块性质为环卫设施用地(U3)。

二、工艺技术基本要求

1.工艺技术需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相关环保标准,确保全过程无二次污染。

2.工艺路线需与项目专项用地内场地条件相适配。

3.进场炉渣必须实现完全资源化利用,满足上海市固废零填埋要求;除金属等可回收物外,所有尾料均须以产品形式对外销售。

4.工艺能耗低,运行成本可控,具备规模化应用潜力。

5.为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发展要求,本项目必须考虑光伏应用。

6.项目绿化率、容积率、用地面积、建筑高度等须满足项目专项规划及国家、上海市、崇明区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需提交材料

1.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

2.工艺技术方案(含技术原理、工艺流程、设备配置等);

3.经济性评估报告(含投资估算、运行成本及收益预测);

4.环境影响评价预分析报告;

5.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第六条)。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为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固废处置或再生资源加工相关内容,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所采用的工艺路线和技术方案须为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

3.技术方案应针对崇明区生活垃圾焚烧厂炉渣特性(如成分、处理规模等)进行专项资源化设计。

4.鼓励提交具备示范应用或产业化经验的成熟技术。

五、其他要求

1.区绿化市容局仅负责协调炉渣进场事宜,相关进场费用由入围单位自行与崇明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商确定。

2.本项目仅接收并处置崇明区生活垃圾焚烧厂产生的炉渣,严禁接收区外炉渣。

3.项目地块仅限用于炉渣资源化利用相关活动,不得增设其他固废处理设施或与生产工艺无关的设施。

4.鼓励企业进行炉渣资源化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5.入围企业须同意以市政设施用地(U3)方式受让项目地块,并按区政府确定的土地单价支付全额土地出让金。

6.申报企业需充分考虑项目用地成本,入围后须在崇明区注册设立项目公司。

六、承诺函内容要求

申报单位须提交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函:

1.不要求崇明区政府对提供的炉渣数量进行保底,仅需保证崇明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二期产生的炉渣原渣全额供应。

2.不要求崇明区政府提供任何形式的财政补贴。

3.承诺不接收、处置崇明区以外的炉渣。

4.保证从项目建设到生产运营全过程均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环保要求,坚持高标准建设、运营和管理。

5.项目建成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崇明本地劳动力,以解决部分当地就业问题。

6.承诺项目经营产生的所有税收将及时、足额向崇明区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七、提交方式与时间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提交内容:需提交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3.提交邮箱:cmlhsrj@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崇明炉渣企业征集+单位名称”)。

八、评审与奖励

1. 评审标准:技术先进性(40%)、经济可行性(30%)、环境效益(20%)、落地适配性(10%)。

2.评审流程:初筛→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如需)→结果公示。

3.入选奖励:区绿化市容局将为入围企业出具办理项目土地出让所需的支持性文件(路条)。

九、其他说明

申报单位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咨询电话:59623007-221;18917337273(工作日9:00-17:00)。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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