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实施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奖励实施细则,2025年投放融资租赁资金400亿元以上。...统筹利用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交通运输发展、住房与城市建设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安全隐患大、设备能耗高、群众需求强、拉动效应好”的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鼓励各地统筹各类资金渠道,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
对于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生态环保领域)奖励的单位,给予一等奖获奖单位100万元、二等奖获奖单位50万元资金奖励。...加大对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内的生态环保领域企业融资和申请上级财政奖补资金的服务力度,协调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争取优惠利率支持。搭建银企交流平台,开展生态环保企业融资服务对接。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鼓励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筹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
鼓励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关系...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资金保障】 市和练江流域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对练江流域综合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统筹整合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生态环保等领域相关资源,形成常态化、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经查证属实的,可以对举报人给予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10月23日印发《黑龙江省工业企业节能降碳绿色化改造奖励资金工作实施细则》,奖励对象是指采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和设备,以及可再生能源替代、数字赋能等手段实施并已完成节能改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上一年度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第九条 鼓励地方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入河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维护管理等。...第十条 对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合理安排生态环境保护所需经费,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可以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资金分配进行适当调整,对分值排名后五位的省扣减初次分配额度的5%,按比例奖励给排名前5位的省,体现结果导向。
四、资金分配突出激励约束导向,对绩效评价结果、资金执行率靠后的省份扣减资金,相应奖励靠前的省份;对项目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相关省份扣减资金,奖励给其他相关省份,详见附件3。
第五条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奖励原则,举报奖励工作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除资金奖励外,经单位或本人同意,可以对举报人实施通报表扬、发放荣誉证书等精神奖励。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合理安排生态环境保护所需经费,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三、支持企业稳定经营12.统筹落实6000万元奖励资金,对工业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前8名的市分档给予奖励。
第九条【资金保障】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练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设施建设维护、生态保护补偿、支持公益诉讼等。...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投诉、举报渠道,有关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市级生态环保相关专项资金仅安排支持纳入“市级库”的项目,并向攻坚任务重、治理成效突出的区域倾斜。对列入国家、省政府督查生态环境领域激励名单的地方,市级财政再给予50%配套奖励资金。
指导意见还提出,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等项目予以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鼓励节水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用水消费品以旧换新和高效节水器具普及。
3.同一类型奖励只能申报一次区级财政资金支持,同一项目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级财政支持总额,不得超过该项目的总投入。...6.本《细则》中补贴金额按去尾法保留至千位,支持金额不足1千元的不予奖励。《细则》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将根据成都高新区年度财力情况采取滚动兑现机制,分期分批执行、跨年执行等方式兑现奖补资金。
二、加快建立健全收运回收体系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采取“向群众收一点、村集体经济出一点、上级考核奖励一点”的“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以“谁交费、谁受益”“谁收费、谁服务”原则,建立健全严格的生活垃圾收费及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保洁制度,保证垃圾收集转运体系的良序运行
对获得国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申报成都市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资金项目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经科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彭州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产业园区、各镇(街道)2.推进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
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下达资金2.5亿元,无锡西城特种船用板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获得奖励资金。
(二)省财政厅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的奖励资金意见安排资金,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市(区)下达奖励资金计划。(三)市(区)级财政部门收到绿色制造名单奖励资金后应及时拨付至企业。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2.落实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资金,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设备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促进设备大规模更新
统筹自治区资金特别是尚未下达的财政资金,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2024—2025年,福建省财政每年安排奖补资金3亿元,持续支持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行动。...另一方面,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作成效评估情况,对治理任务完成好、设施整体运行稳定、有创新做法的县(市、区)给予分档奖励,奖励标准分别为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