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在我国的落地和实施,绿证成为特定市场主体履行消纳责任的替代性方式之一,为完成消纳责任,更多企业将加入认购绿证的队伍。...2020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绿证交易制度,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配额制下的绿证交易,同时研究将燃煤发电企业优先发电权
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实施现状我国配额制政策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重要举措。...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9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推动国家能源转型战略实施
进一步做好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加快抽水蓄能电站、龙头水电站等调峰电源建设,完善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全面铺开火电灵活性改造、机组深度调峰,提升现有输电通道利用率,推动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抓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和优先发电
《办法》明确了配额考核主体及其义务,制定了监督和考核措施。按照初步考虑:1.配额制的重点激励对象是消费侧,各类售电公司及所有电力消费者共同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义务。
国家能源局公开发布《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这也是能源局继2018年3月份、9月份两次发函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意见之后第三次对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首次提出将自
延伸阅读: 《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第三次征求意见...经历了今年3月、9月两轮征求意见后,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第三次发布《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在研究论证各方面意见基础上,我们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在保持配额机制和政策基本一致的前提下,形成了《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对各省级行政区规定了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也就是“配额指标”。与配额制一同引入的,还有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制度,也就是“绿证”。...同时,加快绿证交易制度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的实施。9月13日,《可再生电力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预计正式文件将在2018年年内出台。
继3月2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面向相关行业协会和主要企业再度征求意见。...“这其实是通过配额制来推动绿证的销售,进而获取一部分资金由于填补补贴缺口,但并不像此前一样完全替代补贴。”
近日,国家能源局新一轮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稿已印制,正式下发给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将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消纳,利好光伏、风电、生物质等发展。...第二章 配额制定第八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省级电力公司和省属地方电网企业技术支持下,测算并提出本省级行政区域当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建议,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