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有网友询问:安徽境内生产线的废气吸附设备:现配备一套箱体,内置过滤器及5层活性炭。第三方检验单位提出,必须要二级处理,或要做成两个箱体,才能附合要求。...省厅回复:企业在选用治理技术时,应从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多方面进行考虑,采用吸附床(含活性炭吸附法)治理设施的,治理设施设置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要求。
建议符合《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经营范围要求,钣喷维修业务量一般的维修企业,采用分散式治理方案,对涉vocs工序进行密闭化和管道化改造,配装高效的废气吸附设备,并共享移动式脱附催化氧化设备,完成vocs有效减排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