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采废液是油气田井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类污染物,主要包括废弃钻井液和措施废液。废弃钻井液也称废弃钻井泥浆,具有高悬浮物、高含油量及含有一定量有毒有机和无机污染物等特点。
废水指标包括:工业废水量、化学需氧量、石油类;固体废物指标包括:废酸化液、废压裂液、废洗井液、废弃钻井液、含油污泥。
(五)钻井废水、废弃钻井液、压裂返排液等废水或废液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设施和场所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开展跟踪监测。
油田环保工作对象主要为:废液采出水、废弃钻井液、压裂返排液;固废含油污泥、油基钻屑。...二、环保法规油田污染物类型及规模统计如下表液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欧盟2001/118/ec《废物/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含油、含危险成分的钻井液和废弃物属于危险废弃物,而淡水基、含重晶石、含氯化物的钻井液和废弃物属于一般废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