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县切块部分)的通知》苏财资环〔2024〕20号、苏财资环〔2024〕47号)我市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
(四)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含)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地块风险管控率达到95%(含)以上,开垦耕地土壤污染调查覆盖率达
推动池州、铜陵、合肥、芜湖、宣城、阜阳、黄山等受污染耕地集中地区整市或整县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整治。
将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纳入市对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食品安全考核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等。...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3%以上,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达到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食品安全考核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要求,包含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安全利用,强化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整县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成因排查和整治。组织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及“回头看”。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
排放镉等重金属的企业,对周边大气镉等重金属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属进行定期监测,并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耕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采取防控措施。
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坚持不懈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水资源管理。
、焦化、电镀、制革、化学制药、铅蓄电池、汽车制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行业企业;(二)位于土壤污染潜在风险高的地块,且生产、使用、贮存、处置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三)位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突出地区的涉镉排放企业
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管理,有序实施全省土壤分区管控。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
:(029)63916272邮箱:3519311921@qq.com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楼11层土壤处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部分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发展高峰论坛1、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管技术和装备2、污染物在土壤地下水中的迁移转化3、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精细刻画与预警4、场地土壤地下水调查与风险评估5、工业场地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修复6、耕地土壤重金属风险管控及修复
配合自治区在桂平市、覃塘区继续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逐步建立污染源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应控尽控”,督促、指导桂平市、覃塘区等相关区市采取污染源头治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等措施,有效降低重金属污染物对耕地土壤的影响
,较2015年上升7.8%;全市17个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无劣v类水体;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完成贵州省要求
无突发土壤污染环境事故发生,无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无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发生。 (五)生态系统功能得到巩固提升。
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分类管理。
顺利完成全市374.13万亩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清单,严格落实95.82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其中安全利用类措施耕地面积89.5万亩,严格管控类措施耕地面积
(1)行业规范方面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提出排放镉等重金属的企业应依法对周边大气镉等重金属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属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耕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并采取防控措施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检测100%达标。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重点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粤环发〔2023〕1号为进一步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作,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重庆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提出工作目标,明确重点任务,布设重点工程,强化保障措施,引领提升我市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水平。
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扎实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稳步推进,安全利用面积达40653亩,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39000亩目标任务。
全市共完成234万亩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开展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等特定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详情如下: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等特定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完成19.33万亩耕地安全利用和0.40万亩严格管控任务。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有关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