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征求意见稿)。...《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征求意见稿)3.《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4.北京市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7月20日
本文件适用于利用遥感监测技术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日常监管和风险级别评价,包括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和在产企业用地。其他相关地块土壤污染遥感监测工作可参照开展。
对照点位应设置在尾矿库周边一定范围内未受工业企业或其他来源污染的区域,平地型尾矿库地下水对照点位可设置在所在区域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山谷型/傍山型尾矿库地下水对照点位应最大限度地靠近尾矿库。...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56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hj25.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聚焦“住得安心”,加强建设用地风险防控,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存在潜在污染的工业企业及有关设施,提出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等要求,实现了调查、评估、治理等全链条管控。...把好建设用地“入口关”,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督促依法完成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工作;创新开展7000余家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及时将腾退土地纳入监管范围。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一、调查和风险评估环节(一)优化工业企业原址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启动时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退城进园”工业企业原址土地及地面建(构)筑物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土地收储评估报告,统筹“进园”项目用地规划和原址土地利用规划、“进园”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和原址土地出让手续办理等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办理工业企业原址
为立足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助推北京未来发展,近年来非首都核心功能逐步疏解,部分工业企业原址用地腾退后,少量受污染地块存在一定的土壤环境风险,其中已明确转型再利用用途的,国家和本市已有相关规定要求修复达标后方可再利用
2004年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发布了环办〔2004〕47号《关于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所有产生危废的工业企业,在结束原有生产经营活动,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必须对原址土壤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上世纪90年代,南明河两岸密布200余家工业企业和近100个生活污水排污口,每天向河中倾泻的45万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成为南明河污染的“罪魁祸首”。...下沉式再生水厂的应用,共节省建设用地及卫生防护带用地1053亩,节省管网建设
工业企业的停产搬迁遗留了大量污染土地,如重庆市2007—2010年调查的200多家搬迁企业中,有35.7%受到污染并需要进行治理. 北京市2007—2014年的搬迁场地中,有25%需要进行治理修复.
2014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66号),要求加强场地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确保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的安全。
这些工业企业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也让当地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导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完成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37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调查,通过对被调查地块开展布点、采样和检测,基本查明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污染地块分布及环境风险情况,为下一步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了科学依据
2020年10月底前,主城区建成区及周边区域力争退出未达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分类管控a级和b级标准的钢铁、焦化、铸造企业。...襄垣县要制定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报省大气办、市政府和市大气办备案,2020年9月底前完成整治。
介休市、灵石县、平遥县、祁县、太谷县要制定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报市政府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2020年10月底前,“1+30”区域内县(区、市)退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的钢铁企业,市规划区未达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分类管控a级和b级标准的铸造企业(含有独立铸造车间的企业)。
怀仁市、应县等陶瓷工业集中、污染严重区域制定工业企业集中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大气办,20...2020年10月底前,各县(市、区)退出建成区及周边未达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工业企业分类管控标准a级和b级标准的铸造企业。
市工信局牵头,城区人民政府、泽州县人民政府、高平市人民政府、沁水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2020年10月底前,退出市区建成区未达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工业企业分类管控标准
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及周边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2020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市规划区退出未达生态环境部工业企业分类管控a级和b级标准的钢铁、焦化、铸造企业,“1+30”区域范围退出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含运输环节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等有关要求,江阳钢铁和益鑫钢铁在拆除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
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应当公开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过程中污染防治监管信息。完善实施方案,做好企业人员安置通过搬迁改造,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加强进出厂区运输通道环境整治,划定工业企业厂外扬尘管控责任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能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二)提高工业企业治污水平5.严格排污许可管理
近日,石家庄市出台《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年底前,列入《石家庄市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的主城区的污染工业企业,除市政府批准可延迟搬迁的,全部完成搬迁或转型
退出的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安全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可用于发展三产。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前,相关责任主体应当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风...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印发《石家庄市主城区污染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的实施意见》,2019年年底前,列入《石家庄市城市工业企业退城搬迁改造专项实施方案》的主城区[裕华区、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含高新区西区)
(责任部门:市工信委、安源区政府、湘东区政府、上栗县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制定出台企业搬迁改造相关用地政策,及时协助办理搬迁改造企业原址土地处置和搬迁新址的用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