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8日,东凤镇生态环境局在日常监察中发现一企业建设了发热盘生产项目,该项目涉及清洗工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2021版)规定,该企业应当办理环评并进行环保设备竣工验收
由于当事人未能提供畜禽饲养与销售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配套环保设备竣工验收材料,随即执法部门分别对该处5户畜禽养殖户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每户罚款3万元。...借环保督察东风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3年12月,三角镇环保执法人员、公安分局民警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依法对该处畜禽养殖场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