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在“两山溯源”品牌中,有介绍“两山”理念发展脉络、司法实践发展历程、浙江法院生态司法印记的“两山”司法展示馆,有被誉为珍稀濒危物种异地保存库的森博园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等;在“水韵尚法”品牌中,有保护传承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湖州市水生态法治展示馆
人民法院坚持协同治理理念,积极推动搭建各种形式的行政、司法协作平台,以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作为环境司法的根本价值追求,能动履职,积极主动促推行政与司法的衔接配合,发挥司法审判对社会的引领作用,做到“审理一案
第八条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依法查处大气环境保护执法领域职务犯罪行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强化污染防治措施,保障资金投入。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发展和安全、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重大关系问题,找准统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平衡点。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注重深化职能融合,不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模式。...除此之外,重庆检察机关还强化多部门协同联治,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世界环境司法大会贺信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各类案件,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继续推进生态环境政策法制化,制定和完善排污许可、生态保护红线、气候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境规划等法规。完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公民生态环境诉权的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预防性公益诉讼作用,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前至事中事前,避免生态环境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四是坚持系统保护。...注重生物种群及其生存环境的整体保护,通过预防性、恢复性司法措施,加大对动植物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系统治理。
为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障水平,展示人民法院以司法助力大江大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所做出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11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10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五是2项环境司法和普法工作:持续推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工作。第三部分为重点领域和重要手段,针对生态环境部门主要业务工作,运用法治手段予以保障,侧重于提升生态环境领域“用法”水平。
近年来,上海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优化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努力通过有效法律手段把生产生活规制在环境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范围内,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
《意见》明确,要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的总目标,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环境司法深度融合,不断深化国际环境司法交流。
《意见》围绕服务保障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安全体系建设以及加强环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等目标任务,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提出19项务实工作举措。...《意见》对加强环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出要求,明确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建设,建立法院内部协同审判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法庭建设,组建环境资源审判人才库。
要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的总目标,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和绿色条款,推动信息化技术与环境司法深度融合,不断深化国际环境司法交流。
三是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过程中,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司法机关应当充分运用检察、审判领域数字化司法的改革成果,及时分析研判,不断优化环境司法决策,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检察和审判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机制
第三部分为司法服务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切实强化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年,我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有力支撑了依法治污;生态环境司法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领域,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用法律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越来越显著。
,提高公益诉讼维权效益;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实践,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费良汉表示,《实施意见》旨在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推进全市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体系、标准化办案体系、损害公益诉讼体系和信息化共享平台的“三体系一平台”建设,构建“生态环境执法大平台”。
随着我国对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加强,以及2013年“两高”环境司法解释发布后,鉴别工作案例迅速增多。结合这些年鉴别工作实践,建议在以下方面完善我国危险废物鉴别管理制度。...名录是环境污染司法案件办理的重要依据。
(三)公私交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路径选择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环境司法建设处于不断调整的不稳定状态,包括环境法庭建设、司法管辖以及各类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浮现,对于“公共利益”的争议
与往年相同,与白皮书一起发布的还有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即绿皮书。白皮书的发布,是中国环境司法年度发展状况的具体展示。白皮书和绿皮书的共同发布,则体现了环境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这意味着我国环境司法有能力改善环境行政管制,推动环境法治发展,大气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是大气污染诉讼和气候变化诉讼更加便捷的路径。在大气污染
2016年11月,高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修订后的《解释》,进一步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一、立法层面加大环境司法保护力度2013年6月,高人民法院和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首次明确提出环境污染犯罪的认定细节,加大了对环境污染犯罪惩治力度
同时,在加强司法保障方面,不仅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还明确要求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司法效果体现在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提高和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和改善上
以“常州毒地案”为代表的环境司法实践表 明,粗糙的规定并不能有效解决我国土壤污染中责 任主体认定的难题。...与我国相仿,德国在 20 世纪 80 年代面对战争和经济发展留下大量受到污染的 土地,其在土壤污染治理中创造性地引入“状态责 任”,并通过大量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明确各主体 责任划分和责任主体竞合处理,一定程度上缓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