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贯彻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量化指标管控长效机制;保证规模以上的建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联网使用率100%
合川区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弱化,土石方工地裸土未覆盖,挖掘机施工未采取湿法作业等问题突出,多次被市级部门通报和交办整改。督察期间发现,狮滩镇到双凤镇约20公里省道公路尘土厚积、扬尘严重。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实施“十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强化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主体责任
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2023年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强化督查执法,不断提高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水平,推动建筑施工扬尘达标排放
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扬尘差别化管控,实施分级分类防治,补齐扬尘防控短板。...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扬尘防治责任制度,持续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扬尘差别化管控,实施分级分类防治,补齐扬尘防控短板。
不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及工业企业料堆料场整治,严格机动车废气监督管理,通过多措并举、多面管控、多方配合、长期坚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效果。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安装、使用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所有在建项目视频监控要接入市级平台,扬尘在线监控要要接入四川省建筑施工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并保持在线
加大市政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以及交通道路扬尘管控,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六个百分之百”;对城六区和各开发区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三县一市”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且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的施工工地,
二是对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车辆防扬散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依法被赋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进一步明确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治理要求;
推行绿色施工,开展“绿色工地”试点工作,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试点主要内容,实施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控污水外排,全面落实工地扬尘防治目标。严控拆除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落实拆除工程湿法作业。
5、持续做好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强力推进“八尘共治”,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全覆盖”。...强化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强化物料堆场扬尘综合整治,规范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设施运行管理,对降尘量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或pm10不降反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常态化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
四、重点任务(一)加强扬尘动态管理。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结合《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治理常态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工作。
各地要持续加大在建项目接入四川省建筑施工扬尘在线监测信息系统力度,加快完善建筑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实施视频巡查、巡检,进一步发挥信息化监管作用,提高监管能效。(二)严管城市道路扬尘污染。
烟台市制定实施方案,部门联合联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拧紧扣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链条,确保管控措施落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各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压实扬尘防控责任,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扬尘防控成效不反弹。
《江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检查标准》(dbjt36-051-2019);15.《关于印发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洪府发〔2015〕33号)。...《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12.《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13.
面源治污优化扬尘绿色管控体系不断优化扬尘绿色管控体系, 进一步规范细化建筑施工扬尘、城乡裸地扬尘、城市道路扬尘、公路扬尘、工业料堆料场扬尘的整治标准和整治责任。
省住建厅: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控制应急实施方案;督促各地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渣土运输处置扬尘和露天烧烤的监管,加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作业。
二、实施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全面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长效化。...(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了量化考核,有效提高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四)公安部门对机动车报废、注销,以及施工渣土运输、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等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五)自然资源部门对露天矿山开采、储备土地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建筑施工扬尘
2 术语和定义2.1 扬尘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2.2 建筑施工扬尘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为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专业工作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混凝土搅拌站监管机构为搅拌站扬尘防控专业工作组成员单位。...(二)成立专业应急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建筑施工、搅拌站、房屋拆除扬尘防控三个专业应急工作组(以下称为专业工作组),分别设在局质量安全处、建筑业管理处和拆迁安置处,并由该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二是对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车辆防扬散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检查。
强化扬尘综合治理,继续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整治,规划二环内实现“裸地清零”,实现主城区地面“非硬即绿”,逐步消除季节性裸露农田。...开展城市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强化城区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严格落实“双五双十”标准,加强进出主城区及周边国、省干道清扫养护,落实县、乡公路养护主体责任,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