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福建的一家企业,对外提供节能设备使用服务,合同约定按照节约电费的一定比例向用能单位收取节能费,请问收取的节能费应适用何税目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的节能费应按照“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
philips则通过向电线杠的各种功能商收费及向政府收回节能费,来赚取稳定收益。当然,这个看似各方共赢的方案有个大bug,诚信及资金问题。...它是指由专门的节能服务公司(a)与客户(b)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b)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改造方案、设备采购、施工、运行维护等一条龙综合服务,同时提供服务所需资金,并从设备运行节省下来的费用中回收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