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作为博览会协办单位,将在现场同期召开【自治区节能监察培训班】活动,届时将有全疆千余家工业、制造业企业到会参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领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领导、中国节能协会领导、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领导、
年节能监察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全市59家工业企业和3家公共机构开展节能监察,重点用能企业覆盖率达100%,(二)城镇生活污水整治方面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年度目标任务。
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依法依规对落后高耗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施淘汰制度,核查重点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经整改后仍不能达标的
(二)近三年无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未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
第四条 工业投资技改项目节能报告评审、业务培训、监督检查、节能监察等工作经费,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对项目进行节能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由自治区节能监察总队主办的自治区工业节能和绿色低碳发展培训,面向疆内工业企业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节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探讨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基础工作内容和方法,对工业企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工作要求和方法进行重点培训
”);被动态调整出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逐步将辖区内工业企业和园区全部纳入储备库,引导入库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工厂(园区)标准实施绿色化改造。
;在工业节能监察中受到处罚或被要求限期整改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存在弄虚作假、欺...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管理,是指主管部门引导制造业工业企业或工业园区按照相关标准、文件要求进行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并在创建完成后,对其进行复核评价和管理的活动。
(二)c级工厂,企业已接受主管部门监管(节能监察和能耗在线监测等)、指导与服务(绿色生产水平评估等),绿色化提升路径明确,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能源低碳化等绿色化关键指标较优或提升空间较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函〔2024〕40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工业企业实际,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工业节能监察、节能技术装备目录推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推广共性节能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
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工业节能监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目录推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组织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
落实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推进实施省市分级监察,探索“互联网+节能监察”新模式,推动智慧节能监察。持续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积极推进服务成果应用推广。
”及相关部门反馈意见为准);未被动态调整出名单单位的;未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四)企业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对3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坚持节能监察和节能帮扶“双轮驱动”,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
;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三、工作要求各地区绿色工厂的推荐数量将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推荐名额不限。
各区县经信部门要加强对本次节能监察数据的研判和运用,充分掌握当地工业企业能耗状况和能效水平,加强日常节能监管。特此通知。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市节能办加强全市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指导,研究制定全市节能监察年度计划,明确各级各领域年度节能监察工作重点和要求,压实属地责任,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行业节能监督管理责任。
“十三五”期间,狠抓工业节能监察,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推动节能环保与安全改造,淘汰燃煤锅炉47台125.95蒸吨和落后机电设备等,提升节能管理和能效水平,煤炭开采和洗选
;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各市申报数量将按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和近两年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通过率等因素确定。
加强节能监察工作,印发《2021年全区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2022年全区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分别对102家、164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察,进一步促进企业合理合法用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61号)等要求,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各州市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及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对全省钢铁、水泥等行业重点用能工业企业开展了节能监察
落实2023年度国家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抓好重点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发挥强制性节能标准约束作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022年,对175家企业实施节能监察、对186家重点用能企业提供节能诊断服务;在焦化、电解铝、电石、烧碱、纯碱、平板玻璃、熔铸azs刚玉、铸造8个重点用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在钢铁、焦化等26个行业开展能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