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城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应当将城乡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举报。
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制度体系。坚持规划引领,指导各地依法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或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统筹推进城市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建筑垃圾和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建筑扬尘和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防治等,推动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基于以上背景,义乌市政府出台了《义乌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2023-2035年) 》。...规划还从源头减量、利用及处置、污染防治、近期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规划的出台将有力保障义乌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推进建筑垃圾收集、贮存、中转、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城市建成区域内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县(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县(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辖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步报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属地城市建成区域内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促进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辽宁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特编制《宿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快完善本地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二、主要任务(一)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各县(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资阳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在10月底前编制本行政区内的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各市(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快完善本行政区内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和综合利用目标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陕西省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2022年底前编制实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主要问题(一)专项规划缺失,建设消纳场所不规范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施行,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主要问题(一)消纳场所规划和建设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第七条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推广先进适用的建造技术和建筑垃圾利用技术,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全文如下:《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公示为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流程管理体系,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编制了《绍兴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一、基本情况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防止污染环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领导,应当将城市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一、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有关部门要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收集、贮存、运输等行为,防止污染环境
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区域防控、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第六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二、主要问题 (一)建筑垃圾消纳场布局及污染防治规划缺位,利用处置工作推进不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政策、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
此外,大结屿北部围填海区域还存在露天船舶维修作业点,塑料泡沫等固体废弃物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督察发现,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本连屿、茶仔头岛等5个无居民海岛因围填海而灭失。 三是违规开展无居民海岛旅游活动。...陆续建设基地用房及配套设施等建筑物,并配套建设1000吨级码头、环岛栈道、观景台等设施。2015年,平潭白青丰田相关项目将无居民海岛红柴瓮礁、南澳仔岛相连,海堤连岛改变无居民海岛自然属性。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建筑垃圾产生量,制定完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统筹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科学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
一、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