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发行于2022年到期4亿美元4.85%的优先票据;于2025年到期3.14亿美元5.5%的优先票据;于2026年到期4.5亿美元5.5%的优先票据以及于2026年到期24.18亿港元7.00%的可交换债券
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的发债企业,除上述基本内容外,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存托凭证、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列企业应当开展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1)重点排污单位;(2)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3)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工具的企业
;发债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存托凭证、可交换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形式融资的,还应当披露年度融资形式、金额、投向等信息,并披露融资所投项目的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
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寅介绍,上海一直高度重视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在碳金融领域作了很多探索,也开展了很多创新,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一批首单产品成功落地,首单绿色可交换公司债券、首单绿色四证专项债券
可交换债券将初步赋予其持有人权利交换得bpea于交换权行使日期所拥有的约3.44亿股康达股份(相当于康达国际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6.93%)。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