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不同类型餐厨垃圾产生量实行检测计量,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完善餐厨垃圾排放登记管理。...第十一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地方相关部门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服务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实施分类收运,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联单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理联单管理。
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排放、收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餐厨垃圾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体制。...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餐厨垃圾处置项目立项工作,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费收费政策制定工作,并做好餐厨垃圾处理成本监审工作。
以方便投放、维护环境整洁为导向,通过投放和收运的有机衔接,健全投放登记制度,减少生活垃圾停留时间。二、鼓励源头减量(一)绿色消费鼓励选用绿色环保耐用的大件家具、家电,减少大件垃圾排放。...管理责任人应在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中明确投放点位置,投放点公示牌应明确开放时间、投放要求、收运单位、收费标准、联系人等信息。投放点应配备灭火器,周边应有便于消防取水的设施。
四、计量方式非居民单位负责垃圾收集容器的购置和维护,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120升、240升等厨余垃圾标准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和身份识别标识完好整洁;向所在镇街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
第九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垃圾排放处理费。餐厨垃圾排放处理费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收费体系,其征收的项目、标准按照发改、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餐厨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集、专业运输、集中处置。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依法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
第七条 餐厨垃圾属于生活垃圾,依法实行生活垃圾排放收费制度。第二章源头、分类管理第八条 餐厨垃圾实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
第五条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和差别化收费的原则,采用“排污水量折算系数法”“实际垃圾排放量计费法”等方式计费。...以水为主要原料或者使用高耗水技术工艺的工业企业申请按照实际垃圾排放量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区城管部门负责审核办理,区城管部门办理后将审核结果告知区税务部门,由区税务部门告知受委托单位。
各地要加快理顺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提高收运单位服务质量的激励机制,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和计量管理,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联单制度,尽快摸清非居民单位垃圾产生量底数
鼓励建筑垃圾排放和需求主体通过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调剂利用建筑垃圾。...第十条【信息平台建设】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互联共享的建筑垃圾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对下列信息实现动态管理:(一)建筑垃圾处置方案;(二)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和利用信息;(三)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卫星定位
二、垃圾治理事务既有公共服务又有经营性服务从政治经济层面看,垃圾治理为生产生活服务,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保障生产者和生活者的垃圾排放权,促进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二是妥善处理已排放的垃圾,保障生产和生活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科学的垃圾处理行业价格体系(2014年),推行垃圾排放按类计量收费(税)制度(2007年,2008年),实施分类垃圾差异化补贴政策,间接让居民获得一定的分类劳动报酬(2012年),完善企业服务成本回收机制
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台账和联单制度,实行收集、运输、处理联单管理,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运输和消纳,以及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垃圾分类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包括检查频率、执法主体、处罚标准在内的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
答:非居民单位要按照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向街道办事处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在属地街道办事处指导协调下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运输服务合同;负责厨余垃圾前端收集,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标准设置垃圾收集容器,
第三道槛是正视生活垃圾的社会灵性。垃圾是有社会灵性的物质,一是生活垃圾带有人们生活的烙印,二是生活垃圾排放与处理都是人为活动。第三道槛主要是要正视施行源头分类的个体的心理,尤其是个人的心理。
第二章 建筑垃圾排放管理第八条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单位,并规定建筑垃圾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对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专业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单位
三、(生活垃圾排放登记)非居民单位应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向所在地街道(乡镇)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定期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就餐规模、厨余垃圾产生量等)。
对于规范提升垃圾运输服务、加强厨余垃圾排放监管、支持垃圾就地处理设施等意见建议,已采纳。...征求意见期间,我们通过首都之窗、邮箱等渠道,共收到意见建议16条,主要集中在源头减量、排放监管、收费机制等方面。
香港垃圾排放费的收费标准为0.11港元/升,如果按比重0.45kg/升估算,香港垃圾排放费的单位质量收费标准约为0.24港元/公斤(2019年,香港人均垃圾日排放量为1.47公斤,一家三口每月需缴纳垃圾排放费
三、(生活垃圾排放登记)非居民单位应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定期登记单位基本信息、经营规模、厨余垃圾产生量等)。
未获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与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二)建设项目核准文件;(三)建筑垃圾分类排放方案;(四)与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许可证》的运输企业或者个人签订的运输合同;(五)与建筑垃圾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企业签订的建筑垃圾排放合同。
二、鼓励源头减量(一)绿色消费鼓励居民选用绿色环保耐用的大件家具、家电,减少大件垃圾排放。...(二)排放登记管理责任人应建立大件垃圾管理台账,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大件垃圾排放登记。收运服务单位应与管理责任人和拆解处理场所建立联单制度,记录大件垃圾的来源、数量、去向等情
完善非居民厨余垃圾排放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垃圾排放台账,实行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逐步实现电子联单信息化管理。三是强化组织实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拒缴欠缴垃圾处理费的非居民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严肃查处非法倾倒、运输和消纳,以及不落实排放登记制度、计量不规范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刺激源头减量,需要控制价格弹性,采用“按量计价计费”的排放费征收制度,让价格变动和垃圾排放量变动一样,都具有一定冲击效果。...从源头减量角度考量,希望垃圾产量(排放量)对价格比较敏感,通过提高价格刺激源头减量,即希望提高需求的价格弹性;但如果价格弹性太大,导致排多排少引起的价格变动较小,类似于等价计量收费效果,以致让人感觉不到价格在变化
第一部分 政策法律一、《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四、《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5号研究建立建筑垃圾排放收费制度,改革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提高征收率。研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理收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