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施工单位应严格做到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三)监理单位现场管理责任1.督促施工单位规范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分包、车辆装载、车辆冲洗等措施。
三、工作要求(一)落实管理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督”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工作措施(一)实施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并按照不同用途和处理方式合理堆存和分类运输。1.工程渣土。
围绕源头减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建设改造。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村民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村民委员会负责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垃圾的运输;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第四条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制定、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和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辖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日常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
一般认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快速发展与生活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带来的原生垃圾源头减量,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的主要原因。缺少生活垃圾是“痛点”。...挑战也是机遇,在“双碳”背景下,面对不断提高的环保标准,相关企业要紧跟行业趋势,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不断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改进技术、扩大经营服务,例如以增加余热利用等方式弥补经济效益不足,做到提质增效
一是推动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把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作为绿色工厂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企业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提升绿色制造水平,从源头削减工业固废产生。二是推进固废综合利用。
围绕源头减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生活垃圾转运站大型化、智能化、综合型建设改造。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利用。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
压实废弃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源头分类收集,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设施,实现分类安全贮存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建筑垃圾实现全过程管理,主要农业固体废物实现有效利用,海洋废弃物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第五条【政府与基层组织责任】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协调机制,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牵头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计、处置和再生利用等相关标准,促进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和综合利用。
到2027年,垃圾分类治理体系、源头管理体系、收运处置体系、资源化利用体系和数字化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治理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2022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出台的《江苏省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2—2030)》中,明确“装修垃圾分类出的轻质物可交由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通过相应标准规范提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引导飞灰再生产物规范合理处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湛江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围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深入实施《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上海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市“无废城市”建设,畅通源头收集、精细分类、高效利用、循环再生等资源回收利用全链条
,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并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八是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贮存以及台账管理等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分类和合法装载,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报送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工程类项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好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是落实建筑垃圾专人管理和项目经理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四分四处”要求进行建筑垃圾分类。二是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工程类项目施工单位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的责任主体,做好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一是落实建筑垃圾专人管理和项目经理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照“四分四处”要求进行建筑垃圾分类。二是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无害化和安全处置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提出本意见。...《毕节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12号令)和《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发〔2021〕19号)的有关规定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管理系统,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积极参与源头减量文明劝导,引导居民增强源头减量意识,响应“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光盘行动”、“限塑”等行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十一)强化为民服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组织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行为准则、服务规范,明确权利义务,引导志愿者遵从组织管理,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建筑工程砂石土管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等由相关部门按国家及我市相关文件规定实施。...第九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行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临时存放并计划回填的应落实好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治等相关措施。
,搭建高效、优质的客商交流平台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指导,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主办,上海德途展览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2024上海国际垃圾分类及废弃物行环处理利用设备展览会”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管理目标。统筹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等保障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的资金投入。